有。」华十二提高声调,「你们只做了最基础的预试验,确认『有血』,就停了。后面的种属试验、血型鉴定,一样都没做。为什么没做?」
他自问自答:
「因为你们不敢做!你们心里清楚,这把刀天天切猪肉,刀上一定有猪血。如果做了种属试验,发现全是猪血,那『凶器』的指控就彻底垮了!」
公诉人猛地站起来:「辩护人,你这是主观臆断!当时的技术条件有限——」
「技术条件有限?」
华十二笑了,笑容里全是讽刺:「公诉人,我刚才引用的1988年的研究,距今已经6年。我再给你看一份更近的。」
他拿起另一本杂志:
「这是1993年《中国法医学杂志》第3期,第104页。文章标题是《应用ABC—ELISA进行人血痕种属鉴识的研究》。结论是:『本法灵敏度高,特异性强,可准确区分人血与动物血。』」
他啪的一声把杂志拍在桌上:
「1993年的技术,就能准确区分人血和猪血!而本案的鉴定报告,是1993年9月25日出具的,注意,是同一年!」
他面向审判席,一字一句:
「所以,根本不是技术条件有限,而是有两种可能,一办案人员不够专业,二,办案人员压根没想过去区分!他们只需要『刀上有血』这四个字,就足以在起诉书里写成『人血』,就足以指控我的当事人杀人!」
「我希望是第一种可能,如果是第二种,那就是草菅人命!」
华十二深吸一口气,从文件袋里抽出最后一份材料——这是庭审前他申请重新鉴定获得的新报告。
「审判长,这是辩护人申请、经法庭同意、由省厅刑事技术处重新出具的鉴定报告。报告编号(94)公刑物字第021号。」
他举起报告,让全场都能看到:
「这份报告,对郭大炮的切肉刀进行了全面检验。重点检测部位包括:刀刃与刀柄接缝处、铆钉周围、刀背纹路——也就是那些日常擦拭进不去的死角。」
他顿了顿,一字一句念道:
「检验结果:联苯胺试验阳性;种属试验——抗人血红蛋白血清阴性,抗猪血红蛋白血清阳性。结论:送检刀具检出大量动物血(猪),未检出人血。」
法庭内一片哗然。
华十二提高声调:
「听见了吗?猪血!这把刀上,只有猪血,没有人血!」
他走到郭大炮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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