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我的当事人,一个卖了八年猪肉的肉贩,他的刀上有猪血,天经地义。如果这把刀真是凶器,刺入过人的心脏,刀上怎么可能没有一滴人血?难道江水长了眼睛,只冲人血,不冲猪血?」
他转身,面向公诉人:
「公诉人,你不是说血被冲掉了吗?那好,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猪血还在?为什么那些缝隙里的陈旧猪血,一夜江水冲不掉,偏偏人血就能冲得干干净净?」
公诉人脸色铁青,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
华十二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继续进攻:
「我再给公诉人补充一点法医学常识。这是1985年群众出版社出版的《法医学》教材,由郭景元主编,第312页。」
他举起教材,让全场都能看到封面:
「『联苯胺试验是血痕预试验中最常用的方法,灵敏度极高,血液稀释20万倍仍呈阳性反应。』20万倍!各位听清楚了吗?」
他啪的一声把书合上:
「20万倍是什么概念?哪怕只有肉眼完全看不见的微量血痕,只要有0.001毫克的血红蛋白残留,就能检出!所以,如果这把刀上曾经有过人血,哪怕只有一丁点,哪怕被水泡过、被布擦过,只要还有极微量残留,就能检出!」
他提高声调:
「可结果呢?什么都没检出!新做的种属试验,在刀柄接缝处、铆钉周围、刀背纹路——这些江水冲刷不到的死角——检出了大量猪血!偏偏人血,一滴都没有!」
「唯一的合理解释是:这把刀,从来就没有沾过人的血!」
他转身,面向审判席,声音沉稳却充满力量:
「审判长,让我来总结一下本案的证据:」
「凶器?有一把刀,但上面只有猪血,没有人血。」
「血迹?有,但那是猪血,不是人血。」
「作案时间?有重合,但江边每晚有几百人散步,难道这几百人都是杀人犯?」
「作案动机?有PC前科,这恰恰说明我当事人的观念里,是用金钱解决问题,而不是暴力,而他卖肉赚钱不少,不至于为了点P资就动手杀人,所以动机也不成立!」
「口供?有,但那只是看守所里吹牛罢了,我这段时间对一百个坐过牢的刑满释放人员做过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他们都认为,在里面吹牛逼,来伪装自己强硬是很正常的事情!」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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