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甘瑟只是如此回答。
特罗岑看着自己这位好友,心中不由叹息。
甘瑟这个人,在他看来,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圣人在世了。整个中庭恐怕都找不到第二个像他这样清贫的主教级神职人员。
身为多明我会魔法学院的院长、若菲耶王后的忏悔神父,他完全有机会拿到丰厚教会俸禄。
但他从不积攒钱财,衣着朴素,饮食简单,把绝大部分收入都用来接济穷人。
每天治学、讲道、行善、布施……周而复始,别说享乐了,连休息的时间都很少。
特罗岑想着想着,不自觉又把话说了出来:“……你不会到死都是处男吧?”
甘瑟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
“Pertotamvitamcupioilliservire,castitatemcustodire,nequidaliudcormeumoccupetpraeterIllum.(我愿终我一生侍奉吾主,持守贞洁,除祂以外,不让任何事物占据我的心。)”
他是农民的孩子,靠着读书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年少的时候,他也爱慕光鲜。刚到多明我会的时候,他攒了半年的伙食费,买了一件鲜艳的蓝色长袍……虽然料子其实并不算好,但颜色足够鲜亮,走在人群里不会被忽略。
他喜欢极了,天天穿着招摇过市,直到被人偷走。
那时候他还痴迷下棋,能连着在棋桌旁坐一整个下午。甚至还时常逃课去城里下棋,一度荒废了学业。
但他也确实很有才华。
他参加宴会,在智慧学院的沙龙上和人辩论神学命题,侃侃而谈,口若悬河,无人能敌。
作为智慧学院出身的学者,才华横溢,年纪轻轻就写出了许多知名的著作,声名远扬。而开始接触光明祷言后,他发现自己的光明祷言天赋更是异于常人,于是顺利进入神学院继续深造。
那时候,他想靠学问改变自己的处境,靠神职摆脱贫穷,靠才华在教廷里找到一条向上走的路。
那是他年轻时的全部目标。那时候他以为,只要他足够聪明、足够努力、足够不犯错……他就能走得很远。
他确实走得很远。比他村庄里任何一个人走过的路都远得多,高得多。
但他也看到了,那条路的尽头……那并不是什么永恒安乐的世界。
他看到了遍地的黄金。
但也看到了,遍地的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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