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普叙克明显是开玩笑的态度,大家嘻嘻哈哈地含混过去,也就都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任未语却隔着人群看着他,眼底闪过一丝复杂。
入夜。
走廊里的壁灯已经被拧暗了,只剩下每隔几盏还亮着一点昏黄的光,在地面上投下长长的、交错的影子。
普叙克在傍晚的时候就回了房间。
他关好门,把窗帘拉拢,然后去洗漱。
水是傍晚烧好的,还剩下半壶。他把热水倒进木盆里,用毛巾浸湿、拧干,慢慢擦过手和脸。水温刚好,带着一点从傍晚保持到现在的余温。
擦干身体后,他换上了一件提前熨好的亚麻长衫。
布料是浅灰色的,软而挺括,领口微敞,恰好露出喉结下方一小段肌理。
他又从柜中取出一只细口陶瓶,倒了几滴在掌心,然后在指尖揉开,极轻地按在耳后、腕侧。带木质底调的气味混合着雪松的香气,很快在他周身弥漫开来。
最后站在镜子前理了理头发,碎发被拢向一侧,露出完整的额头和眉骨的轮廓。
镜子里的那张脸在昏黄的灯光下被磨去了棱角,显得比白天更加温和一些。
他满意地点点头。
然后他烧了一壶水,等待水烧开的间隙里,他收拾了桌面:把散落的笔记被收进一摞,笔尖朝同一个方向,书册靠墙放好,边角对齐,茶杯洗净擦干,杯口朝上……
轻轻拈了一小撮干花碎末,投入小炉的余烬。柑橘的甜混合着干草和一点点树脂的底调……是很甜润的气息。
等了几息,确认气味已经均匀地沉入空气里,普叙克才盖上炉盖,把窗推开一条极窄的缝隙。
于是,夜风渗进来,带着深秋草木的气息,和炉火的气味混在一起,形成一种说不清是在室内还是室外的边界。
他本来想坐在书桌旁,但想了想,还是坐到了沙发上,随手拿起一本书翻阅起来。
“但现在祂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这些流程普叙克几乎每天都会做。
尽管任未语并不是每天都会来。但普叙克向来很有耐心,也很虔诚,从未懈怠。
不会有比做实验更枯燥、更乏味,更看不到尽头的事了。但普叙克曾经都可以坚持下来,何况现在。
若说一开始做这些事情,心中藏了那么几分玩味,那么现在,他却生出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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