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旧版断尾:先让你承认小错,再用小错吞掉大错。
林昼回:“立即让陈某某做补充说明,写清:‘当日急用补充按口头指令执行,未收到书面流程支持,已提出书面化要求但未获提供。’并在补充说明里注明:前份情况说明为概括性自查,不构成对原因与责任的认定。必须盖收件章或签收留痕。”
梁组长回:“我们会安排。他现在很慌。”
林昼回:“告诉他:慌是正常,但别再签任何含判断性措辞的文件。所有说明改为表格记录事实。”
对方的断尾策略很一致:让你签一句模糊话。护士长是“自愿配合家属”,陈某某是“未严格按规定执行”,许景是“记忆偏差”。一句模糊话足以毁掉一条证据链。因为模糊话会被剪成结论,结论会被当成事实。
林昼在声明表格末尾加了一条警示备注(仅内部):“所有被调查人员不得签含动机/原因/责任判断措辞文件;仅提交事实表格;任何书面材料要求签收留痕。”
这条备注像一条防火线。防火线不一定能挡住火,但能让火蔓延得慢一点。慢一点,就有机会把水引来——水就是制度、监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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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快亮时,接收医院副主任发来一份回函草稿,准备回复原医院“停止非授权接触”的函。回函措辞极冷静:强调独立鉴定的医疗质量目的,强调护士长协助系自愿且有到场证明,强调双方可通过监管部门协调,拒绝情绪性指控。
林昼看完只提了一点:“回函里加一句:请原医院说明其内部问责与独立鉴定协助之间的衔接机制,以免影响鉴定客观性。——这句话看似中立,实则逼他们解释为什么要召回证人、为什么要限制协助。解释越多,痕迹越多。”
副主任回:“好,我们加。”
林昼站在窗边,看天色从深蓝变成灰白。黎明像一张更大的白纸铺开。白纸上很快会落下新的字:许景的评估记录,护士长的事实说明盖章存档,陈某某的补充说明,独立鉴定的更深入数据,以及东京回路的进一步归属线索。
每一个字都是钉。钉越多,结构越痛。结构越痛,旧版照做就越可能再次出现——更粗暴,更直接,更不讲究。
林昼在心里把“旧版照做”拆成两个动作:旧版,意味着回到更容易留下血迹的方式;照做,意味着执行者已经收到指令。指令一旦下发,就会有人动手。动手的人往往不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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