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安全风险。”
周砚把修订版承诺书拿出来,翻到“工具清单更新机制”和“明示同意实现方式”那两条:“个人信息与账号安全我愿意承担执行责任,所以我才把条款写到可执行、可验证。你要写‘重大失误’,就必须先定义‘重大失误’口径:是泄露了哪些数据?触发了哪些告警?是否有第三方设备触发链证据?否则‘重大失误’就是一把可以随时砍人的刀。”
法务专员眯了眯眼:“你这是在对抗公司管理。”
“我是在要求管理可审计。”周砚把话落得很轻,却像砸在桌面,“公司让员工承担责任,就必须把责任定义清楚。否则责任不是管理,是惩罚。”
会议室里短暂安静。HR主管见气氛僵硬,试图打圆场:“那这样,目标我们先定区间,重大失误条款我们用公司模板……”
“模板也要口径。”周砚打断她,语气依旧礼貌,却不退,“你可以用模板,但必须把口径补齐:重大失误=经安全部最终结论确认,为本人操作导致的违规事件;在结论未出前,不做倾向性定性。否则我不签。”
财务BP看向HR主管,眼神里带着明显的“别再扯”的信号。她更关心风险:如果目标写死、又把重大失误兜底写得模糊,最终公司可能也会承担劳动争议成本与项目事故成本。对她而言,这不划算。
14:38,HR主管终于松口:“可以,重大失误按最终结论。目标用区间+资源条件。今天把纪要写好,双方确认。”
周砚没有胜利感,他只继续把钉子钉到底:“纪要里还要加一条:任何口径修改必须走版本流程;任何对外暂停必须书面说明责任归属并同步梁总。否则我的执行节奏随时会被人为打断,绩效评估失真。”
阿远咬着后槽牙,低声说:“你就这么喜欢抄梁总?”
周砚看了他一眼,没有接这句挑衅,只对HR说:“请记录。异议若有,也请记录在纪要里。”
14:55,纪要初稿在会议室当场起草,周砚逐条核对,像核对交付验收条款:每一个模糊词都被他改成字段。HR主管写“必要时调整工具”,周砚改成“工具清单可更新,更新需法务+信息安全部联合书面通知”;法务写“重大失误包括但不限于”,周砚把“包括但不限于”删掉,改为“以最终结论为准”;阿远写“项目负责人统筹对外沟通”,周砚把这句改成“对外沟通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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