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仅剩的物资,活活饿死在这里?”
“谁知道第六层会是迷宫呢?但我们可以用最笨的方法。”
霍普说着,从腰包中取出一支羽毛笔,试图在结晶壁上刻画下墨水。
也好在墙壁不算光滑,能让漆黑的墨水刻印在墙壁上:
“由于迷宫比较大,单纯利用‘右手法则’,刻画迷宫路线不太现实。
我建议直接在墙壁上做标记,箭头代表我们前进的方向,叉代表当前路口是死胡同,圆圈代表路口和重要节点。
遇到岔路时,遵循右手法则,先向右排查。
用穷举的方法,虽然时间要慢上一些,但能确保我们不会走错路——
尤其是我们明确知道,宝库就在迷宫的正中心,这能帮我们少走很多弯路。
如果羽毛笔的墨水用完了,我们就攒下中途遇到怪物的鲜血,用它们血液进行标记,如果最后连血液都不够用,我们还能按照标记回到这个起始点。
到时候,再考虑是离开这里,还是继续前进。”
这的确是最笨的方法。
但是对于一间不会变动的迷宫而言,也的确有效。
反正连枷蜗牛的甲壳已经足够让他富裕,只要能保证不迷路,无论怎么走都能回到起点,哪怕到了最后被【银色勋章】抢先一步,对于自己而言也不算亏。
想到这里,唐奇点了点头:
“那就用我的笔吧。”
“有区别吗?”
“这支笔的笔尖不会磨损,更耐用——而且它无限墨水。”
唐奇取出【史奴笔】,从未想到这位‘奴隶’有朝一日,还会担任写字之外的工作。
但作为‘史上第一奴隶’,唐奇认为它应该毫无怨言:
“尽早出发吧,赶在【银色勋章】抵达第六层之前。”
……
“说实话你们难道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自从我们来到第五层以后,感觉路上遇到的麻烦明显变得少了很多,就像是有人在暗中帮助我们似的?好歹在第三层的时候我们还遇到过鬼婆,虽然是对我那群檀木林的老乡施以援手。但第四层的时候我们还撞上了树绳妖和多头蛇蜥呢,嘿,那可真是个大家伙……”
鲁米一边用手中的棍棒,敲碎一具结晶魔像,一边怀疑道。
“够了,你他妈都已经喋喋不休了一路!”
碎石忍不住向侏儒的屁股踹去一脚,但或许是挨了太多次打,让碎嘴鲁米始终保持警惕,从而灵巧躲过,
“探索地下城而已,哪来的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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