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钟。
望着锅里的兔肉慢慢变软,宁程氏又往灶间塞了几根柴火,快速地给兔肉收了汁。
此时兔肉的香味已经飘出去了。
蜜宝的哈喇子也流了老长了。
忍不住刮了一下蜜宝的鼻子,宁程氏夹了一筷子红烧兔肉,递到了蜜宝的嘴边道:“行了,小馋猫快过来,帮娘亲尝一尝咸淡吧。”
顾不得兔肉还烫着,蜜宝吧唧一口咬下,嚼了两下后朝宁程氏竖起了一个大拇指:“不咸也不淡,娘做的红烧兔肉,简直太太太太好吃了。”
除了红烧兔肉外,宁程氏还炒了一盘子春笋猪肚、一碟子清炒菘菜、一大碗清炖黑鱼汤、与一碟子鸡蛋摊饼。
但最受欢迎的无疑还是红烧兔肉。
满满一海碗的红烧兔肉才刚端出去,就惹来了数双筷子一齐伸了过来。
接着尝过了红烧兔肉的滋味后,一众人更是连连赞不绝口。
被辣的鼻子有些红,又舍不得舌尖的好滋味,周三娘不断地用手给舌头扇风,不住地吸着鼻子道:“真的太好吃了。”
蜜宝更是呼哧呼哧地吃出了小猪声。
她的容貌也是实在生得太过出挑,哪怕吃得满嘴都挂满了饭粒,都只给人一种单纯可爱的感觉。
一旁的程长亭只是含笑看她,不时帮她擦一擦弄脏的嘴角。
连为官多年,早已尝遍了美食的周通判也不由得赞道:“好嫩的滋味。本官也算是吃遍了汴京城的馆子了,却罕有能与之比拟的味道。”
“厨艺这么出挑,宁三娘子可有考虑过开个酒楼?”
被数次问过这一问题,宁程氏只是笑笑道:“家里的活计都忙不过来呢,暂时没时间开酒楼了。”
周通判遂露出遗憾表情,开口道:“一想到这般好味道就要明珠暗投了,我就是心疼不已。”
“不过瞧着宁才人与宁季都非池中之物,终有一日将会考出这地方的。那时候宁三娘子应当就有空开酒楼了。”
“本人官场浮沉这么多年,没有别的拿得出手的,唯独一手诗才还算得上能见人。”
“若是真有那一天到来,宁三娘子莫忘了来找我讨一首诗。能与宁三娘子这出神入化的厨艺相配,也是我周某人的福气哩。”
周三娘亦是连声道:“对啊对啊,宁婶娘,你这手艺不开酒楼太浪费了。我爹的诗还算是有人喜欢的,到时候也能帮你们宣传宣传。”
周家父女这话实在谦虚了。
虽然官阶并不算特别高,周通判在朝中可是赫赫有名的诗仙。但凡一首新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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