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初检,主检:周明远”
原来,蓝桥案,才是周明远亲手经办的第一个大案。
而林砚手臂上的“归零”二字,不是诅咒,是坐标——指向二十年前,那个被抹去的编号。
手机又震。
林砚:“他当年,亲手签发了林晚的尸检报告。也是他,亲手销毁了第一份肋骨碎片的CT影像。”
我仰起脸,任雨水冲刷。咸涩的,不知是雨,还是别的什么。
就在这时,楼下传来一阵急促脚步声。不是老太太烧水的缓慢节奏,是年轻、有力、带着明确目的性的上楼声。
我迅速收起手机,退到平台阴影里。
脚步声在七楼停下。不是我的房门。是隔壁——那间常年上锁、贴着“出租”告示的屋子。
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清脆,不容置疑。
门开了。没有开灯。一道黑影闪入,随即门被无声关上。
我屏住呼吸,悄悄摸到隔壁门边。门板老旧,底部有条细微缝隙。我蹲下,透过那道缝,望进去。
屋里没开灯,但借着远处路灯微光,我看见那人背对着门,正俯身摆弄什么。他脱下外套,露出里面深蓝色的制服——不是警察,不是保安,是市局物证科标准配发的夏季常服。
他面前,是一个敞开的黑色工具箱。箱内,整齐排列着镊子、放大镜、紫外线灯……还有一只崭新的、印着“市局物证科”字样的蓝色塑料袋。
他拿起袋子,对着窗外微光仔细检查袋口封条。然后,他从内袋掏出一个密封小瓶,拧开,将几滴无色液体滴在袋内壁。
那是鲁米诺试剂。喷洒后,遇血迹会发出幽蓝荧光。
他要做一次模拟实验。
在一只全新的、本不该沾染任何血迹的证物袋上,制造出“曾装过带血物证”的假象。
而他选择的地点,是这栋楼——周屿生前,曾在此处租住过三个月的临时公寓。也是我,伪造“周沅”身份时,刻意选择的落脚点。
他不是来销毁证据。
他是来栽赃的。
栽赃给“周沅”——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女儿。
栽赃给即将被重启的蓝桥案。
栽赃给,所有试图靠近真相的人。
我慢慢后退,心脏狂跳,却不敢发出丝毫声响。
直到那扇门再次打开,黑影悄然离去,脚步声消失在楼梯拐角。
我回到自己房间,反锁上门,打开电脑,调出林砚之前给我的一个加密文件夹。里面只有一份文档,标题是《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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