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是我名字,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你忘了这些,没关系。”
“但我记得。”
“所以——”
他停顿良久,仿佛耗尽所有气力:
“——我认罪。”
整个法庭哗然。
林晚闭上眼。
一滴泪,终于砸在冰冷的地砖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痕迹。
判决日,阴。
林晚没去法院。
她在青藤大学法学院旧址旁的梧桐道上走着。落叶铺满小径,踩上去沙沙作响。手机震动,是周珩发来的判决书摘要:
被告人陈砚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故意杀人罪(间接),纵火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她盯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八个字,看了很久。
手机又震。
一条陌生号码短信:
【晚晚,北斗七星,我帮你重新画好了。在你书桌第二格抽屉最里面。别怕,这次,它不会淡。——Y.Z.】
她回到家,拉开书桌第二格抽屉。
里面没有画,只有一只素净的木盒。
掀开盒盖,一枚银色U盘静静躺在丝绒垫上。
插入电脑。
桌面弹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林晚的光”。
点开,是三百二十七份文档。
标题分别是: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学习笔记_20180912》
《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梳理_20181103》
《最高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最新判例研读_20190217》
……
《你今天笑了三次。第一次在食堂,我假装路过。第二次在图书馆,我躲在期刊架后。第三次在模拟法庭,你赢了。——20190521》
最后一份文档,创建时间:2022年12月24日。
标题是:《致林晚:如果你看到这个,说明我已提交污点公诉,而你,终于逍遥法外。》
全文仅一段:
“法律有时走得慢,但不会迷路。你不必替我扛下所有黑夜,因为你本身就是光。原谅我用了最笨的方式——用我的罪,换你的无罪;用我的牢,换你的自由;用我的余生,换你重写人生的权利。别回头。往前走。梧桐道的叶子每年都会落,但根,一直扎在土里。而你,永远是我的林晚。”
林晚关掉文档。
窗外,暮色渐沉。
她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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