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看样子还是不够疼,信不信你们的家里人,看不到今日的太阳?”
音落,两人都沉默了。
“以为把人送出去了,用两条命就能换得家里人余生荣华?想什么呢?”祁烈嗤笑两声,“跟咱较劲,你们就算把人送到天边去,咱的刀子也能伸过去。到时候全家整整齐齐的,一个都少不了。”
“不!”伙计到底是年轻,一下子绷不住了,“别……别……”
祁烈一脚踩在那人的脑袋上,将他的头死死踩在脚下,力道不小,可比起剥皮拆骨还是差了些,只不过能让人心中的恐惧变成梦魇,吓得边上的掌柜又是一裤裆的黄白之物。
呵!
祁烈翻个白眼,嫌恶的退回来,免得脏了自己的鞋。
“是、是混子、混子给的银子,每个人收了五千两。”掌柜狠狠闭了闭眼,顷刻间涕泪横流。
他知道,自己出不去了。
他也明白,完了。
“哪个混子?”祁烈问。
不多时,人便出去了。
那混子带着一帮人,时常在市井走街窜巷,偷鸡摸狗,吃喝嫖赌,平日里就没干过好事,所以店铺里的掌柜都怕他们,偶尔给点保护费就算过去了。
报官?
那是不可能报官的。
这样的人,是泼皮无赖,今日进去明日出来,回头又兴风作浪,搅得生意都没法做,只能给点银子息事宁人。
每次给的都不多,但无人敢吱声。
尤其是小本买卖,平头百姓没那个本事保护自己,只能忍气吞声。
五千两银子,对于平头百姓来说,简直就是天降巨款,泼天富贵,他们这辈子都不可能攒到这么多银子,于是乎把心一横,想着先把家里人送走,大不了赔上自己两条命。
当日子不好过,命都不值钱的时候,钱比命更重要……
用一己之身,换全家人的平安喜乐。
可惜,豪赌的代价……未如人愿。
混子死了,死在一条死巷子里,后来百姓报官,衙门赶紧来人把尸体抬走了,据说是后半夜的时候,被人活活打死的。
衙门的人脸熟,瞧着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无外乎是分赃不均,毕竟这混子平日里不干好事,进出衙门就跟回家似的,今日被打死也没什么稀奇的。
何况这混子无父无母,本来就是一帮地痞流氓,死了也就死了,无人收尸便由府衙收尸,草席一卷就丢了乱葬岗。
这件事好似就这么不了了之……
“人死了,是被乱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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