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次去了麦卡伦市后他才知道,原来只是隔河相邻的两个城市差距居然可以那么大。
原来城市也是可以那么大,那么美。
而当时的雷诺萨市远远没有如今的规模,并且更加的混乱和无序。
自从去了麦卡伦市,布莱恩本就对雷诺萨市没有多好的印象变得更差了,所以他从小的梦想便是去麦卡伦市里生活。
随后在机缘巧合之下,他认识了一个人。
那个混迹在雷诺萨市的黑道里的人,大家都称呼他为雷诺萨市的传奇。
然而这并不全是褒义的称呼,因为在此之前也有很多人都被如此称呼,而他们自然也都死了。
并且他们的目标都很相似,那便是在这充满迷梦的城市里,成为那逐梦之人,去往麦卡伦市,去往美国。
这位现任传奇发现了布莱恩,并且知道了他曾去过一次麦卡伦市,于是便收养了他,让他继承自己。
因为他常年混迹在生死边缘,随时会死,所以也看得开,唯一的梦想变成去到那边。
布莱恩获得了如此的机缘,自然没有放过,全心跟着他学习各种知识。
什么识人术,社交的手腕,暗黑心理学,格斗技巧,偷窃技巧,各种各样的学习任务充满了布莱恩少年的时光。
当时基本所有人看到他和他的养父都会礼让三分。
但是后面雷诺萨市也开始慢慢变的繁荣,政府的监管相比以前也更加的严格,这也让这片地方的黑道有点消弭之势。
而布莱恩的养父,雷诺萨市现任传奇,在感觉希望开始变得渺茫之后,选择做出了放手一搏。
他要拿到合法签证前往美国,不管是偷是抢,还是绑,都无所谓。
而雷诺萨市政府自然也对这个传说中的人很尊重,尊重到了连武装部队都赶来的地步。
所以他的结局也很明显了。
雷诺萨市没有活着的传奇。
布莱恩连给他收拾遗体的机会都没有,只能给他弄了个衣冠冢以示哀悼。
只不过可笑的是,雷诺萨市在经过当年的蓬勃发展之后,还是又沦落到了如今的地步。
虽然人更多了,城市更加庞大了,但是今天的黑道组织不比以前少多少。
“如果养父当年没有选择放手一搏的话,或许现在我就可以和他联手前往麦卡伦市了。”
而不是跟一个随时都会背叛的二五仔队友托马斯。
约翰感同身受的点了点头,虽然他一点也没有什么感同身受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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