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仍然不动声色地流淌着。
这期间生活虽然也波荡过,但都平安度过。
时间来到一八七四年二月,伦敦的空气中还带着泰晤士河上飘来的薄雾。
伊迪斯·班纳特坐在圣詹姆斯广场的书房里,面前摊着一份刚寄来的文件——伦敦大学女性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颁布日即正式生效日期。
同时贝德福德女子学院挂在伦敦大学名下,其中出来的学生可以直接考学位证书。
不过证书仅开放文科、纯理科、经济学专业,医学需在刚刚建立的伦敦女子医学院就读并考取医学学位,医学外科、法律、神学神职、全部工程、高阶商科实务、军警航海等专业则仍然禁止。
但结果还是令人欣喜的,虽然过程充满障碍。
这件事能成功的原因也在于伦敦大学和牛津剑桥的底层逻辑完全不同。
牛津剑桥是学院制——每个学院自己招生,自己设考试,自己决定收谁不收谁。
伦敦大学则是一个“考试机构”:它不负责上课,只负责制定考试标准、组织统考、颁发学位。
真正上课的是下属学院,比如伦敦大学学院和国王学院,最新的贝德福德女子学院和伦敦女子医学院等。
也就是说,你想拿伦敦大学的学位,不一定非要去某个学院上课——你可以在家自学,可以请家教,可以去预科班听课,只要最后能通过统考,学位就是你的。
伦敦大学在1858年就放开了这条路径,当时被称为“校外自修生”制度。
这个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让那些上不起大学的人也能通过自学参加考试,但它意外地为女性留了一扇侧门。
然而在1868年以前,这扇侧门对女性是锁死的。
女性连预科考试的报名资格都没有。
1868年伦敦大学给女性开设了单独的“女子综合统考”,考过之后发一张能力证书,仅此而已。
没有学籍,没有学位,不能参加中级考试和最终学士考试。
十万英镑的捐资诉求是把女子综合统考的成绩等同于男性预科考试的资格,然后让女性沿着现有的三级考试体系一路走上去:预科、中级、最终学士。
路径是现成的,规则是现成的,只需要把“仅限男子”这个条件从宪章里删掉,把女子统考从“发给证书”改成“承认预科学籍”。
听起来很简单,但光是为了把这句话写进宪章修正案,就在议会、枢密院和校董会之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