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福在旧货摊之间逛了几圈,觉得再这么漫无目的地走下去也没什么意思,正准备转头去小树林那边等瘦猴,余光忽然扫到一个摊位上多了点不一样的东西。
那个刚才还在卖手电筒的摊位,这会儿摊主换了一个人。
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坐在马扎上,身旁摆着三把长枪。
男人没有几个对枪不感兴趣的。陈有福脚步一顿,拐了过去。
走近了细看,摊上一共三把。两把莫辛-纳甘,就是大伙儿口中常说的“水连珠”。从外表判断,左边那把成色差些,五成新,枪托上有几道明显的磕痕,勉强能用;中间那把稍好,大概六成新不到七成,金属件上的蓝ing已经磨得发白。
真正让陈有福眼睛一亮的,是第三把。
美军的制式武器——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因为这枪能装八发七点六二毫米子弹,又被大家叫作“大八粒”。这把大八粒是这三把枪里品相最好的,枪身保养得当,肉眼几乎看不到明显的磨损痕迹,只有握把侧面有几道浅浅的划痕,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刮过。
陈有福蹲下来,目光在那把加兰德上多停留了两秒。
“这枪都分别是什么价格?”他开口问道,语气随意,像是随口一问。
摊主抬了抬眼皮,打量了他一眼:“这把旧的水连珠,一百二。这把好点的,一百八。”
“能上手不?”
“可以,枪里没子弹。”
陈有福伸手拿过那把旧的水连珠。手指触到冰凉的枪身那一刻,一种久违的熟悉感从指尖漫上来。
前世当兵时养成的习惯,刻在骨头里的动作,根本不需要过脑子。
他先拉了一下枪栓,眼睛扫过弹仓——空的。又扣住扳机,拇指抵住击锤,轻轻放回,没有让击锤空撞。接着熟练地卸下枪机配件,举起来对着天光看了看膛线。
膛线磨损得很厉害,来复线都快磨平了。这枪打出去的子弹,五十米开外估计就开始飘。
他放下这把,拿起中间那支重新检查了一遍。这把还行,膛线虽然也有磨损,但至少轮廓清晰,勉强算得上“能用”。
两把都看完,陈有福伸手去够那把大八粒。
指尖刚碰到枪托,摊主的手就挡了过来。
“大院里的?”
不是问句,是带着几分肯定的试探。
陈有福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自己刚才那套动作,拉枪栓、检弹仓、放击锤、拆配件、看膛线——一气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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