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仔细为崔云笙打算。
“看来得找个家事稍差,不敢与侯府作对的人家。到时候奴婢在元帕上做些手脚,让小姐蒙混过关。
总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也没什么好怕的。”
崔云笙没想到偌大的侯府还有人真心对她。
眼眶红了一圈。
却是笑了:“也未必要待在侯府。”
“不待在侯府,小姐能去哪儿?您没听清晖园里那位说,那户人家又穷又刻薄,还重男轻女,打小就让姑娘承担繁重家事。
若非侯府之人赶到,为着二十两银子,那农户就要把她嫁给鳏夫了。”
这些崔云笙都知道。
她做外室没多久,便听崔煜说她家人找了过来。
这一次,那碗药被打翻,她与崔煜清清白白,不需要他负责,更不用做他的外室了。
只要再等两个月,就能见到家人了。
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她都认。
崔云笙声音很平静:“那本就是我该待的地方。”
冬夏心里咯噔一声。
没想到小姐真的生了离开的心思,小姐没过过苦日子,又被保护的太好,哪里知道世间险恶。
穷苦人家的女儿就是哥哥弟弟的钱袋子。
被敲骨吸髓已是惯例。
就拿她自己来说,这些年月例在兜里从未超过两个时辰,就会被哥嫂拿去。听说她活契快到期,他们已经张罗着再把她买个好价钱了。
小姐这般品貌,去了穷乡僻壤,还不被人生吞活剥了?
她苦口婆心的说了很多,崔云笙没吭声,也不知听进去多少。
冬夏思来想去,还得找那个“奸夫”。
能入宫的皆是非富即贵,便是做妾,也好过回乡下受罪。冬夏不再多说,她想起大公子送来的药膏,起身道,“小姐先躺着,我找东西给小姐抹抹,省的让人发现了。”
冬夏到外间,见门开着。
崔煜沉着脸走了进来。
“大……”
冬夏正要行礼,崔煜冷声道,“出去。”
崔煜压迫感极强,冬夏哪敢违逆。
她担忧的往里面看了一眼,心想,幸好还开始抹,否则事情就瞒不住了。小姐唯一能依仗的就是大公子。
不管有什么误会,还是要尽快解开的好。
冬夏忍不住多嘴:“大公子,小姐好伤心呢。她刚才还跟奴婢念叨,说怕大公子有了新妹妹就不要她了……她心里吃味,才会惹大公子生气。
在府里,小姐最喜欢大公子您了。
您就哄哄小姐吧,她最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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