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届,翟聿大二的时候,两人才第一次见面。
“当时我参加一个机器人比赛,去了港城两个月。”
“就是那个时候遇到的陈锋。”
“陈锋比我小两岁,当时应该还没上大学。”
“那时候他被头发染的五颜六色的混混堵在墙角里打,我去把人叫停了。”
“就这样?”阮宁问。
翟聿道,“就这样。”
其实不是,当年的港城混混比现在凶的厉害,逮住人是真要往死里弄。
翟聿和同学在巷子里看到的是被打的满头血的陈锋。
几人丢开书包冲上去把人救了。
后来警察赶到,看到翟聿几人穿的燕大参赛校服,着重处理了这件事。
陈锋那时候比现在狠厉,跟他说了谢谢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再次见到他是在德国。
翟聿刚和阮宁分手两年,全力扑在事业上,陈锋就是那个时候来的翟氏。
他学历很好,斯坦福毕业。
家庭小康,父母健在。
翟聿几乎不能把眼前精神十足的男人和当年那个在小巷子里被打的头破血流的人合二为一。
碍于也算是熟人,当时的背调翟聿没怎么做,让陈锋进了公司。
现在想想,要是那个时候就去做了背调,估计调查出来的就是陈锋是警校毕业。
她不想跟阮宁说这些,怕她多想。
“我觉得你肯定没把事情给我说全。”阮宁说。
翟聿,“有些事你不必知道的那么详细,没什么好处。”
阮宁嗯了一声,没再逼他,“那好吧,反正我只要知道我老公是好人就行了。”
翟聿一愣,“我大学的时候那么对你,你还觉得我是好人?”
每次一想到两人大学里的事,翟聿都恨不得穿回去,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他现在觉得和宋阮宁待在一起的时间太短了,未来的几十年也不够长。
就不该浪费那6年。
如果两人没分开,该有多好?
阮宁看出了翟聿的想法,抬手揉开他皱起的眉心。
“翟聿,我现在很幸福。”她把人抱在怀里,“你就是很好很好的人。”
“所以我当时才会喜欢你。”
听到这句,翟聿的心软的一塌糊涂,“宋阮宁,你也是很好很好的人。”
是世界上最心软,最好的宋阮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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