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方证词和证言中的漏洞就好了。疑罪从无,这是一条当代法律中很人性,很规范的条款,但也是很我犯罪嫌疑人脱罪的利器。只要能够证明司法机关提供的证据是有瑕疵的,犯罪嫌疑人就有了咸鱼翻身的机会。
“公诉人,你有话说吗?”主审法官转头再问公诉方道。
“有!”公诉人从容应对道:“我这里还有两份证据……第一份,这是周定国的尸体被从废墟下找到后,由市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尸检报告。虽然由于当时情况不明,周定国的家人和事故处理方都以爆燃事故为由没给周定国进行更细致的尸检,很早就进行了火化,最有力的证据已经遗失了,但司法鉴定中心还是对尸体进行了基础的尸检工作的。我手里就有周定国的尸检报告,我们公诉方觉得有必要在这里宣读一下,请法庭允许。”
“可以!请吧!”主审法官点头应允道。
“好的。”公诉人翻开手里的尸检报告,挑选着朗读道:“尸体体表完整,没有受到大的伤害。头面部有轻微擦伤,完全不致命……颈部有大面积压痕及轻微擦伤,皮下组织有淤血,推断死因为外力挤压造成的机械性窒息死亡。两手十指指甲有多处损伤,其中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指甲脱落,疑为死前挣扎时所致……右腿下肢体表有擦伤,推断为窒息挣扎过程中,与建筑废墟连续多次摩擦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