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奉正义的律师,不过是些虚伪到不敢面对自己内心欲望的小丑。
戴了一辈子伪善的面具,装作内心高洁圣人的白痴。
卡弗很有天赋,真的。
熟读律师手册的他,无论雇主做了什么事,他总能找到法律中那条“正义的缝隙”,带着雇主钻过去。
他的雇主,大多“自卫反击”“精神障碍”“人格分裂”“失手过失”“未成年”……
法律在他手里,像是一团可以随意揉捏拉伸的面团。
在法庭上,他几乎可以称为神。
他信仰法庭、信仰自己。
他在法庭上无所不能。
但他知道,自己只是法庭上的神。
十五年前,年仅十岁的他,见识到了法庭之外的力量。
有人当着他的面,杀了他父亲。
刀子割破了他父亲的脖子,刀子切开了他父亲的胸膛,刀子取出了他父亲的心脏……
可法庭没有审判凶手。
因为凶手根本就没有上法庭。
那一天,在他心里埋下了一颗被他称之为“神迹”的种子。
是啊……如果有人在犯罪之后,能够不上法庭呢?
如果犯罪之后、杀人之后,能够凭借智慧,不承担任何代价——
那才是真正的神啊……
能够自如掌控他人生命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