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鲜血!
我的灵魂,伴随着远征的十字军,前往圣城耶路撒冷,在耶和华的号召下,这座繁荣富庶的文明古城,变成了尸山火海的废墟,尸体狼藉处,血染马腿到膝。寺院、宫殿和民间的金银财物被抢劫一空,艺术珍品皆毁。所有的穆斯林都是祭品,不分男女老幼,屠杀三日,惨绝人寰。勇士们为了掠取黄金,剖开死人的肚皮到肠胃里去找。又因死人太多,干脆把死人堆架起来烧成灰烬,再在尸灰里扒寻黄金!
这些祭品大大取悦了耶和华!凡是参加十字军远征、大行杀戮的人,不论犯下什么罪过,都可以赦免,死后直接升入天堂!
若上帝再给我机会,我必让这世界的鲜血,淹没凡人的膝盖!
哈哈哈!现在,机会已经来了!
凡人!把你的躯体给我!我要把这里的所有生灵,都杀掉,作为献给耶和华的祭品!”
“给你妈逼!给我破啊!”屠龙挥动手中门板似宽大的屠龙刀,悍然向疯子唐斩下。
轰然而一声巨响!恍如晴空打下一个霹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