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怀期待地看着他。可雷利尔只是瞥了一眼,就继续望着窗外发呆。
她不生气。
第二天,她又做了新的。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时间像凝固的沥青,缓慢而沉重地流淌。
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
一年里,没有猎月人的指挥,狂猎变得松松散散,毫无纪律。执灯人趁机反攻,将它们一一消灭。菲林斯带着执灯人重建了终夜长茔,那些曾经恐惧的亡灵终于得到了安息。
可雷利尔依然呆在蒂布雷斯这里。
他依然每天浑浑噩噩,像一具行尸走肉。
可蒂布雷斯依然照顾着他,日复一日,从无怨言。
偶尔,只是偶尔,当阳光照在蒂布雷斯脸上,当她努力想逗他笑时露出那种傻乎乎的表情,雷利尔会恍惚一下。
她的温柔,真的很像索琳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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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发生在一个普通的日子。
蒂布雷斯回来了,身上沾满泥土,脸颊红肿,明显是被人打了。
雷利尔本想开口询问,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蒂布雷斯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走进屋,开始收拾东西。
接下来的几天,蒂布雷斯身上的伤越来越多。有时候是手臂上的淤青,有时候是脸上的红肿,有一次甚至走路都一瘸一拐。
雷利尔依然没有问。
可他在半夜醒来时,听见了压抑的哭声。
那哭声很小,很轻,像是怕被人听见。可雷利尔的耳朵比任何人都灵敏,他听得一清二楚。
第二天,他终于忍不住,悄悄跟了上去。
蒂布雷斯工作的地方是一个小小的集市,她在那儿摆摊,卖自己手工制作的饰品。她的手艺很好,那些小东西精致又可爱,本来应该很受欢迎。
可最近几天,总有几个愚人众士兵来捣乱。
雷利尔躲在暗处,很快就弄清了缘由——一个愚人众的小头目看上了蒂布雷斯,想让她做自己的女人。蒂布雷斯拒绝了,于是那些士兵就开始刁难她,掀她的摊子,抢她的东西,甚至动手打她。
今天,那几个士兵又来了。
“怎么样?想清楚了吗?”那个头目趾高气扬地站在蒂布雷斯面前,“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总比你在这破地方卖这些破玩意儿强。”
蒂布雷斯咬着牙,一言不发。
头目的脸色阴沉下来:“敬酒不吃吃罚酒。”
他一挥手,几个士兵立刻冲上去,把蒂布雷斯按在地上。头目走上前,抬起手,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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