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布,将黄精仔细包好,严严实实地贴身藏进怀里。又把那把磨得锋利的柴刀别在腰后,手一摸到冰冷的刀柄,心里才踏实几分。
想了想,他转身回屋,从熏好的狍子肉里,割下一大块足有三四斤重的后腿肉,用油纸包得结结实实,塞进背篓。
做完这一切,他才走进厨房。
陈慧娴已经熬好了肉粥,看到他这身打扮,正准备张口。
“叔叔,你要出门?”
“嗯,去趟县城,把前几天拿回来的山货换成钱。”
“给爹抓药,也给你和爹扯几尺新布,做身新衣裳。”
李牧端起碗,呼噜呼噜几大口,一碗滚烫的肉粥就见了底。
他放下碗,抹了把嘴。
“去县城?”
陈慧娴的脸一下子白了,“叔叔,你一个人去太危险了,现在外面乱得很……”
“放心,光天化日的,没人敢把我怎么样。”
李牧吃饱喝足后把碗放下,又冲着屋里喊了一声,“爹,我走了!”
李大有拄着拐杖,从门框后探出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只从喉咙里闷闷地应了一声。
李牧看李大有不反对,他也不再多言,背起背篓,大步流星地走出了院子。
从李家村到清河县城,二十多里山路。
越靠近县城,路上的景象就越是让人心头发麻。
衣衫褴褛的流民拖家带口,个个面黄肌瘦,眼神空洞,在官道上晃荡,宛如行尸走肉。
路边的树皮都被剥光了,露着白惨惨的树干。
一个面如菜色的小女孩,就那么直挺挺地躺在路边,胸口再无起伏,她的母亲抱着她,不哭也不闹,只是麻木地坐着。
与这人间炼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时不时从身边经过,由家丁护卫的华丽马车。
车轮滚滚,溅起一路烟尘,对路边的惨状视若无睹。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李牧握紧了腰后柴刀的刀柄。
这该死的世道!
他现在无力改变什么,也不忍看到眼前这惨剧,只能让脚下的步子更快了一分。
……
清河县城。
城门口,几个兵丁懒洋洋地靠着墙根,对那些衣衫褴褛的流民连多看一眼都嫌费劲,唯独瞅见有油水的商队经过,才会立刻挺直腰杆,上前敲诈勒索。
李牧低着头,把自己混在人群里,脚步不停,顺顺当当地进了城。
城里主街上,店铺林立,酒楼里飘出的肉香能把人的魂儿都勾走。
一个穿着绫罗绸缎的富家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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