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濛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她心头一凛。
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直到埃莫里开口:“简小姐?”
女孩儿深吸一口气,杏眸认真望去,“埃莫里先生,这不是二选一的选择题。”
“时代更迭催生审美的变革,流派冲突、融合、新生,本就是必然规律……”
话还没说完。
埃莫里已经开口:“规律就是优胜劣汰!”
“不管新旧,只有完美才能存在。”
“失败者就该彻底湮灭,就应该消亡。”
意识到自己语言过于激动。
男人轻叹一口气,声音缓和,“简小姐,既然你在这个问题上含糊回避,那我就换一个更直白的问题询问……”
埃莫里身体前倾,幽绿色眼眸微眯,“斯福尔扎先生跟霁先生,你会怎么选?”
简濛:……
她就知道!
这人早就知道霁承厌人格的秘密。。
简濛深吸一口气,语气强硬起来,“这不关你的事情。”
“是吗?但没关系……”埃莫里转头,目光投向墙上那幅油画。
语气虔诚,偏执,“我永远,会拥护我的盲诗人。”
“我的荷马。”
可他拥护的神,怎么能有缺陷呢?
他就应该是绝对的完美,绝对的无瑕疵。
决不能被任何人所玷污啊……
简濛心头一跳,一股不祥的预感袭来。
她皱眉望去,“你想做什么?”
埃莫里回头,幽绿瞳孔幽深。
那张优雅的皮囊下,是彻头彻尾的疯狂。
他嘴角勾起,笑着,“帮你们做抉择。”
“不过,我的目标一直很明确。”
“我要帮霁先生,永远获得那副身体。”
“所以,一切瑕疵,都不能出现。”
简濛皱眉,她看出来了。
这人疯疯癫癫的,脑子似乎也不正常。
也听明白了。
这男人是霁承厌的无脑狂热粉。
她皱眉,“你左右不了他们的。”
这两个人格有多么自傲,偏执,强大。
简濛是知道的。
她不认为埃莫里能左右这两个人格的存亡。
埃莫里戴着黑皮革手套的手指轻轻敲击大腿,“确实有困难。”
他嘴角一点点向上勾起,笑容阴暗诡谲,“但……他们不容易被人消灭,可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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