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司的人,又没办法给公司提供相应的资源,那么公司把他当成敌人,好像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
拿最核心的举例,他还在担任总经理这个职位,陈澈少不了给他分红。
可他一旦离开了公司,陈澈给不给他分红,都是对方说了算。
现在《新公司法》还没有实施,公司分不分红、分多少,公司说了算。
就算公司盈利了很多钱,可对方把利润又做成了投入,你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可能连官司都打不赢。
没有分红,好!
股份值钱呀,是资产。
可公司在别人手里,人家一次次增发新股让你认购,你认不认?
不认购,股份就一点点变少。
可能有人觉得,星光娱乐未来发展好,股份稀释到0.1%股份都值钱,或者未来上市了,岂不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别做梦了。
股份卖得出去才值钱。
卖不出去,约等于废纸。
陈澈只要一改公司章程,禁止股份卖给外人,他直接彻底坐蜡得了。
一般这种规定,是要经过三分之二股东同意的,而陈澈拥有92%的股份。
可以这么说,在《新公司法》实施之前的如今,陈澈就是土皇帝,公司法“从某些方面”来说,比刑法之外的任何法都大,包括行政法、民法等。
因为这是公司法里的公司自治原则,大股东就是公司里的土皇帝,约等于土皇帝在公司里肆意横行的内部宪法。
所以陈澈不给他分红,他又不能把股份卖给别人,只能让公司内部回收。
可那个时候,公司视他为敌人,不会给他高价格,他只能贱卖。
他不卖,就约等于废纸一张。
当然了,天无绝人之路,如果公司未来上市的话,他还有转圜的余地,起码他的股份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
一旦公司敲钟上市,所谓土皇帝那一套就不太管用了,他想卖谁卖谁。
可是,又有一个新问题。
先不说他要有祈祷敌人成功上市这么窝囊的想法,就说公司上市时,他手中的股份就快被稀释得几乎没有了。
公司25%的股份在市场上流通,那他守着手中股份的意义是什么呢?
听到这里,主打见招拆招的廖大海,心已经凉了一半。
他现在唯一的倚仗,就是这间会议室里的其他管理层还未被陈澈掌控,他还有时间犹豫自己到底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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