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核验承担”。
分摊清算台做三件事:
1)定义分摊的三类输入:
***风险输入**:谁制造了更高相关性、谁发行了更高外溢风险产品;
***受益输入**:谁从公共稳定中获得更大收益(更低摩擦、更快签发、更低利率);
***能力输入**:谁有能力贡献公共能力(审计、沟通、工具、教育)。
2)生成分摊票据:
每个主体年度会有一张“分摊票据”,明确:
*应承担的稳定成本区间(走廊);
*可用的回补路径(贡献能力/缴纳资源/降敞口);
*允许的市场工具使用比例(避免用券完全规避回补)。
3)建立分摊断路器:
当分摊不平等指数快速上升,或回补券价格暴涨导致弱者被挤出,自动触发限制性措施(后面详述)。
周砚说:
“市场可以帮助配置,但不能替代承担。分摊清算台的意义是:告诉每个人,不能只买券不回补。否则公共池会被掏空。”
林致远问:“这会不会被说成‘反市场’?”
周砚回答:
“这是反规避,不是反市场。我们允许券流通,但不允许用券把责任完全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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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回补券的再定义:从可投机资产改为“不可囤积工具”
分摊清算台上线后,第一刀就落在回补券上。
不是取消,而是重写性质。
新的规则叫:
**回补券去投机化(De-speculationofVouchers)。**
包含四项关键条款:
1)**用途锁定**:回补券只能抵扣“利息型成本”(回购利率附加、加密审计频率附加、共处利率附加),不得抵扣“本金型义务”(结构性回补、降敞口、资本缓冲)。
也就是说:券可以减轻压力,但不能替代回补。
2)**持有上限**:同一主体持有券数量有上限,超过即触发折扣递减(越囤越不值),防囤积。
3)**转让冷却期**:转让必须有冷却期,且同一张券转手次数上限明确,防高频炒作。
4)**弱者优先池**:为中小主体设置“保底券价”与“优先兑付池”。当券价暴涨,清算所释放一部分公共回补券到优先池,按规则分配给弱者,避免被挤出。
顾明解释:
“券不是货币,不该被当作货币。它是工具。工具可以流通,但不该囤积。”
周砚补一句:
“券若被囤积,它就变成权力。权力会让纪律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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