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回复运营同事四句话,像下达指令:
“1)群内不刷屏发资料,改为置顶公告+分批私信;
2)二次预约入口属于‘用户主动提交’行为,不属于我们‘向外广泛发布资料’,口径按隐私告知与同意留痕执行;
3)所有私信发送走公司允许工具清单,截图留痕;
4)审批流程要求请阿远提供书面文件编号与生效时间,未提供前按既定动作执行。”
他不是硬抗流程,而是把流程拆成“适用范围”和“可执行动作”。你可以要求审批,但你必须说清楚什么需要审批、审批多久、谁担责。说不清,就不能成为阻断项目节奏的理由。
08:22,项目群果然炸出第二条消息,还是阿远,措辞更像一份纪律提醒:
“再次强调:任何对外资料传播,必须先审批。包括私信、群内置顶、链接发布。未经审批一律视为违规。”
这句话的杀伤力在于它把“对外资料传播”无限扩大,连“置顶公告”都囊括。对手不是要审批,他是要把你变成随时可被定性“违规”的人。
周砚没有立刻反驳,他先做了一件更关键的事:打开甲方那封《确认:后续复盘答疑由周砚负责对接》的邮件,把邮件头信息、收件人、抄送人、发送时间、附件引用版本号截图保存,命名为“甲方确认-主要对接人-外部边界”,归档到“甲方背书/授权确认”。
然后他才在群里回复,文字不长,却每一个词都精准卡在“边界”上:
“请提供‘审批流程’的正式文件编号、适用范围、审批时效及责任主体。熙湖云庭项目当前存在甲方书面确认的对接授权与既定执行节奏,任何新增审批要求如影响交付,应由法务+信息安全联合书面通知并同步梁总确认。D5动作将按已固化口径与隐私同意机制执行,所有发送留痕可复核。”
他不说“你在搞我”,只说“你要增加约束,就请你承担书面责任”。把对手从“口头权力”逼到“书面责任”,就是把刀从暗处拉到光下。
08:41,梁总的内线电话打进来,只有一句:“十点前,把你说的审批冲突条款写进SOP,发我。”
周砚:“收到。”
挂断电话,他没有急着修改文档,而是先把审批冲突分成三种可落地场景,写进SOP新增章节《审批冲突与不确定性处理》:
*场景A:审批流程已正式发布(有编号、有生效时间、有时效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