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信息’,执行人将承担无限责任。请法务把定义写清:工作文件处理=编辑/存储/传输;证据保全=拍摄外部威胁信息或系统告警,用于合规归档,存放于加密介质,不外联传播。否则我不能签。”
法务专员盯着他:“你是在拒签?”
“我是在要求条款可执行、可验证。”周砚说,“你们要我承担责任,就必须先明确责任边界。否则这份纸不是合规,是陷阱。”
信息安全代表试图缓和:“那你直接说,你有没有用私人手机拍过工作内容?”
周砚不躲:“我用私人手机拍过两类内容:一,系统告警与邮件发送成功截图,用于时间戳证据保全;二,陌生号码威胁短信与内网IM匿名好友申请,用于安全事件证据保全。这两类内容未在个人网盘存储、未外发给无权限人员,已按加密方式保全,并向梁总报告。除此之外,没有用个人设备编辑、存储、传输项目文件或用户信息。”
他说得很清楚:限定范围、限定目的、限定存放方式、限定报告对象。这样对方即便想拿“个人设备”做文章,也只能落到“证据保全是否合规”,而这在组织安全体系里反而是合理行为。
HR主管的笑意明显维持不住了。她看了法务一眼,法务沉默几秒,终于说:“你这个表述可以。我们把确认书条款改成你说的定义,再签。”
他们当场修改文本,新增两行定义,并加入“证据保全须在24小时内报备上级与安全部”条款。周砚点头:“可以。报备我已做,证据在合规记录里。”
18:42,周砚签字。签字前,他拍下修改后的关键条款与签署页面,作为“条款被限定”的证据。签后,他把照片归档,并在合规清单里补一行:确认书签署时间、版本、限定语内容、核验路径。
走出会议室时,走廊里灯光冷白,像把人的影子切成两半。周砚的心脏并不快跳,他只在想一件事:今天,纸先落下了;对方想用更大的纸压他,也被他逼着写进限定语。限定语越多,对方的空间越小。
20:06,周砚回到工位收拾东西。手机亮了一下,是王珊发来的语音转文字:“我们领导刚才又说了一句:‘你们把核验体系做成了产品。’周六现场要你们的人把核验演示讲清楚,别让用户觉得这是麻烦,要让他们觉得这是保障。”
周砚回复:“明白。核验演示脚本今晚发你,三分钟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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