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前一后走出来。
秋秋换了一件短款紧身T恤,露出一截白皙紧致的腰线,下身是深色修身长裤,勾出修长笔直的腿线。橘棕色长发被玲玲打散,随意垂在肩侧,脸上化了很淡的妆,眼尾被轻轻带出一点冷感。
清冷,漂亮,带著一点苏渔式的美。
「怎么样?」玲玲得意洋洋地问。
唐宋认真点头,「非常漂亮。「
秋秋抿著嘴,眼睛却亮了一下。
玲玲立刻扬起下巴,「我就说吧!作为服装设计师,我审美是超强的!「
说完她一步跨过去,把零食一袋袋摆到茶几上,捡了个最好的位置盘腿坐下,举起手机对准秋秋,」好了好了,来一一听现场!「
秋秋把贝斯接上小音箱,低头调好肩带。指尖落到琴弦上,试了两个音,又细细调整了一下音量。轻轻吸了一口气,手指拨动,低沉的贝斯声在房间里铺开。
「Inthemelodiesoflife,Ifoundarhyme是《LoveOfSong》。
苏渔为唐宋写的那首英文歌。
秋秋的声音没有苏渔那种天生的舞台感,也没有那么强的侵略性。
可很干净,带著一点紧张,一点虔诚,好听。
她站在客厅中间,橘棕色发丝垂在肩侧,暖光打下来,把她的轮廓描得很柔。
短款T恤下露出一截白皙的腰线,随著她弓身演奏的姿势轻轻起伏。
窗外是北城花园安静的夜色。
歌曲一首接著一首。
玲玲彻底玩嗨了,举著开了闪光灯的手机假装粉丝应援,碰到会唱的歌就跟著轻哼。
后来她干脆在零食堆里翻出一根格外粗壮的火腿肠举著当话筒,在秋秋旁边一边晃身体一边跟著唱,情绪拉满,时不时还啃一口,再凑过去递给秋秋咬一口。
贝斯声低而绵长,把整间屋子都裹住了。
两个女孩挤在一起。
一个认真,一个搞怪。
一个清冷,一个火热。
唐宋原本只是看著、笑著,很快就被玲玲一把拉了过去。一把木吉他塞进他手里,他也没推辞,手指找到和弦,跟著贝斯的节奏融了进去。
笑容越来越放松,目光也越来越温柔。
暖风,歌声,零食,还有两个年轻漂亮的女生。
一个周五的夜晚,被她们一点一点地,变成了只属于他的元宵前夜。
玩完音乐,又聚在一起打了两把游戏。
后来三人打开电视,喝著啤酒,吃著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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