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留筒给我装颜料”。进屋,报纸角烧在煤炉里,蓝焰舔一下,没了。
阁楼上,发报机还躺在暗格。3.579兆赫的耳机挂在钉上,像只死去的蝉。
他摸出药瓶,瓶底“十一月初三左营卯时发”已被苏曼卿描过,针痕里填了墨。他把瓶重新塞进《唐诗三百首》夹页,合书,压在枕头下。
这一天,军情局第三处果然派人来了。
两个穿中山装,不带枪,带电表。说“警备总部普查夜间工商户用电异常”。林默涵递茶,闽南语夹江北腔:“阮只卖颜料,夜里哪有用电,就一盏灯泡看账。”特务查了电表,数了灯泡,敲敲后墙,没上阁楼——梯子在柴房最里头,堆着三袋群青粉,袋口缝死。
临走,年轻那个回头问:“陈老板原先在高雄做糖?”
林默涵笑:“高雄?阮祖籍晋江,早稻田读完回台湾,高雄只靠港朋友,做蔗糖出口蚀本,才搬大稻埕卖颜料。”
特务记了句什么,走了。
门关上,林默涵手在袖里抖了三下,慢慢抚平。
他走到后窗,后窗底那片水渍已干,药瓶早被他捡走。制冰厂封条还在,风把卷角吹得扑啦响。
台北的秋雨又要起了。
林默涵抬眼望瓦缝里一线灰天,低声像对自己说:
“错键一声,惊的是自己,澜是魏正宏的。可潮水到了脚踝,海燕总得再飞一次。”
他转身,把《唐诗三百首》从枕头下抽出来,翻到“夜泊秦淮”,用铅笔在“隔江犹唱”四字边再点一下。
点完,他吹掉笔屑,轻声:
“晓棠,爸打完这场潮,就回家。”
阁楼外,大稻埕的早晨被卖肉粽的吆喝撕开。1954年深秋的台北,白色恐怖的网在雨里收得更紧,而网中那只海燕,把错键的半声拖音,咽成了下一程起飞前的吸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