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食指隔空虚点了一下他胸口那道伤——那是为了救原主留下的。
“你们救过我的命。”
她语气随意,如话家常。
“那时候我毒瘾犯了,像条狗一样求你们。你们没嫌弃,还分了我半块饼干。”
“所以呢?”
闻征冷硬地问。
“所以,我觉得有点意思。”
林见微转身,走到那瓶红玫瑰前,伸手折下一朵。
刺扎破了指尖,冒出一颗血珠。
她看着那滴血,眼神漫不经心又癫狂。
“这世道,好人太少了,死一个少一个。我这人虽然坏,但看不得稀罕物件碎了。”
“就因为这个?”
小伍忍不住插嘴,一脸的荒谬。
“就因为我们救过你,你就……”
“不然呢?”
林见微回头,挑眉。
“难道还要我给你们背一段华国《刑法》?还是给你们讲讲爱国主义情怀?”
她把那朵玫瑰随手扔在闻征脚边。
花瓣散落。
“别把我想得太高尚,也别把我想得太复杂。”
林见微走回高位,重新坐下,姿态慵懒至极。
“我就是单纯的……想做,便做了。至于那些垃圾听不听……”
她顿了顿,神情残忍。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闻征沉默了。
这个理由,荒诞,无稽。
但放在这个喜怒无常的女魔头身上,竟然该死的合理。
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疯子,做事从来不需要逻辑。
“他们不会听的。”
闻征看着地上的玫瑰,沉声说道。
“断人财路,他们表面答应,背地里只会变本加厉。你一个人,盯不住整个金三角。”
“宾果。”
林见微打了个响指。
她撑着下巴,目光直勾勾地盯着闻征。
“那些垃圾怕我,但他们更爱钱。我没空天天盯着这群下水道的老鼠。”
林见微指了指门外。
“你们不是恨毒品吗?不是想抓人吗?”
“留下来。”
三个字,掷地有声。
闻征猛地抬头。
“做我的刀。”
林见微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带着绝对的霸道。
“我给你们权,给你们枪。谁敢往北边卖一克粉,你们就替我剁了他的手。谁敢动华国人一根手指头,你们就替我崩了他的头。”
“怎么样?”
她身体前倾,漆黑的眸子里,闪烁着恶魔般的诱惑。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以前你们抓人要讲证据,要走程序。现在……”
她摊开手,笑容肆意。
“在我这里,你们就是法。”
小伍、大山还有老陈三人都听傻了。
这算什么?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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