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坛的确存在这样的规则。
富兰克林·刘易斯的确有一定的开创性,把这样的统计规则提前提出来了。
《娱乐周刊》也参与了点评:麦可杰克逊是八十年代末和整个九十年代的流行之王,克里斯是新世纪前十年的流行之王!」
有肯定的,也肯定会有不认同的。
也有一些影响力不弱的媒体认为祁愿红的时间不够长。
2000年的11月28日,祁愿的首张英文EP《KrisQi》全球发行,直到今天也才四年而已。
在欧美乐坛出道四年,就号称是新世纪头十年的流行之王,未免有些过分夸张了,后面还有六年时间呢。
有趣的是,即便是这些不赞同祁愿加冕成为流行之王的媒体,他们也仅仅是从时间入手,认为祁愿红的时间不够久。
没有人从祁愿的才华和作品质量下手,通过这些方面抨击祁愿没有资格成为流行之王。
因为祁愿真的拥有成为流行之王的实力和实绩。
拿祁愿在欧美乐坛出道四年发行的四张专辑和一张小EP来说,其整体质量绝对碾压欧美乐坛历史上的所有歌手,包括杰克逊。
四张专辑,没有一首凑数曲目,全部都是优质金曲,这种壕无人性的打法,历史上任何的音乐天才都无法做到。
第四支单曲CD正式发行后,祁愿又花了几天时间连续上了多档节目进行宣传。
在被主持人问及获得新流行之王头衔时有什么心情时,祁愿轻描淡写回答道:「没有什么特殊的心情,我不是说过了吗?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当第一,成为流行之王不是很正常吗?甚至可以这么说,成为流行之王对我来说只是一件顺便的事情。」
主持人当时的表情和后世的撒呗宁如出一辙,一脸的难绷!
这小子太装逼了,那嘴脸,说得好像流行之王这个头衔就是为他准备的一样。
他获得这个头衔,只是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取回来。
虽然觉得祁愿很装逼,但主持人也只能用一个wow」选择附和。
谁让人家是新的流行之王呢?人家当上流行之王了,人家牛逼,说什么都是对的。
这跟华纳给他塞了好处费没有关系,绝对没有半毛钱关系!
11月22日,在美国待了半个月的祁愿启程归国。
这次他回国的方式不太一样,以前他都是乘坐民航客机回国。
这一回,他坐上了卡达王室转让给他的湾流G550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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