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架子上拿过一把锄头,随手扔在地上。
“这片地,昨晚刚用古法灌溉过,土里的灵气最足。”
“你们要是嫌脏,可以在旁边看着。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离了土超过半小时的菜,灵气就散了一半。到时候吃了没效果,别怪我没提醒。”
说完,他不再理会众人,径直走向田埂。
钱大富第一个反应过来。
他二话不说,脱掉那双价值两万块的定制皮鞋,卷起裤腿,光着脚就跳进了地里。
“都别跟我抢!那颗最大的白菜是我的!”
钱大富像个灵活的胖子,抓起一把锄头就开始刨。
泥土翻开,一股浓郁的清香扑面而来。
那味道,比任何顶级的香水都要好闻。
钱大富深吸一口气,只觉得浑身毛孔都张开了。
“卧槽!真的神了!”钱大富大叫,“这土居然是热的!摸着手都不疼了!”
有了带头的,其他人也坐不住了。
那可是关乎健康和寿命的大事,面子算个屁!
一时间,桃源村的田间地头出现了奇观。
几十个穿着阿玛尼、古驰的大老板,光着脚,满身泥点子,在地里为了抢一颗萝卜争得面红耳赤。
“老张!你过界了!这垄沟是我的!”
“放屁!这番茄是我先看见的!”
“哎哟!这土豆怎么这么大?金黄色的!看着就有食欲!”
徐宏达坐在轮椅上,被保镖抬到了地头。
他看着这群平日里人五人六的家伙,此刻像返祖了一样在地里撒欢,眼神里闪过一丝羡慕。
他想下去,但他动不了。
刘云天走到他身边,手里拿着一颗刚挖出来的红薯。
红薯上还沾着湿润的泥土,散发着淡淡的热气。
“徐董,想试试吗?”
徐宏达苦笑一声:“我这手,连笔都拿不稳了,拿不动锄头。”
“不需要锄头。”刘云天蹲下身,把红薯递到他手里,“用手剥。”
徐宏达迟疑了一下,伸出颤抖的手,接过那颗红薯。
指尖触碰到红薯表皮的瞬间,一股微弱但清晰的温热感,顺着指尖传导进经脉。
那股常年盘踞在体内的阴寒之气,竟然被这股热流冲淡了一丝。
徐宏达的眼睛猛地亮了,他笨拙地用指甲抠掉泥土,剥开红薯皮。
里面露出的肉不是普通的黄色,而是一种晶莹剔透的琥珀色。
他顾不上脏,咬了一口。
生的。
但没有丝毫生涩味,反而脆甜多汁,入口即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