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下种子的田地,仿佛已能闻见来年的麦香。
春日的阳光漫过县衙的青瓦,将墙根下新抽芽的草叶照得透亮。官府为开垦荒地拟定的章程,正像这阳光般,一点点照进寻常百姓的心坎里——每一户愿去开荒的人家,都能领到一块地界分明的土地,四至用木桩钉着,木桩上还刻着官府的印记。这地,谁开垦便租给谁,租期六十年,文书上盖着鲜红的官印,墨迹沉透纸背,恍如磐石般不可动摇。
那文书被百姓们视若珍宝,有的用油纸层层裹了,藏在箱底最稳妥的地方;有的干脆缝进贴身的衣袋里,带着体温,仿佛揣着一把能打开安稳日子的钥匙。“六十年呐……”田埂上,曾给地主扛活的老农用粗糙的手掌摩挲着文书,指腹抚过“租佃权”三个字,眼里泛起潮气,“够咱祖孙三代种了。”这般优厚的条件,像一阵温润的春风,吹绿了贫瘠的心田,那些常年在地主田里看脸色的佃户们,心里的算盘噼啪作响,不多时,便有不少人收拾了行囊,推着独轮车,朝着边境的荒地去了。
可这春风,却吹得城里的地主们心头发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