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监控均“故障”。而林砚手机定位显示,他当时正在五公里外的私人会所。
“证人声称自己劈开保险柜、获取账簿,”律师声音铿锵,“但无任何影像佐证,无同行人员,无工具来源——这难道不是精心编排的伪证?”
全场屏息。
林砚静静听完,转向审判长:“法官大人,我申请播放一段音频。”
书记员操作电脑。扬声器里,先是一阵电流杂音,接着,响起极其细微的、金属刮擦水泥地的声音,持续约八秒。随后,是沉重的喘息,压抑的干呕,以及一声闷响——像是身体重重撞上铁柜。
最后,是林砚自己的声音,嘶哑破碎,却字字清晰:
“……第三十七页……周秉钧签字的‘咨询合同’……底下压着王磊的尸检报告……他女儿今年六岁……叫朵朵……”
音频戛然而止。
辩方律师脸色煞白:“这……这不可能!现场没有录音设备!”
林砚看向他,眼神平静无波:“您忘了?印刷厂地下室,曾是青梧社的‘静音室’。所有墙壁内衬,都是双层吸音棉。但吸音棉有个致命缺陷——它会放大骨骼震动传导。我咬破舌尖,让血滴在喉结上,用声带震频,把声音刻进水泥墙的微震里。”
他缓缓解开衬衫最上面两颗纽扣,露出锁骨下方一道狰狞的旧伤:“这是那天留下的。医生说,再偏一厘米,我就永远开不了口。”
审判长敲槌:“肃静!”
那一刻,我看见周秉钧第一次变了脸色。不是愤怒,不是慌乱,而是一种被彻底看穿的、冰冷的震悚。
他缓缓转头,目光如毒蛇般缠上林砚,嘴唇无声开合,做了个口型:
“你妈,死得真慢。”
林砚瞳孔骤然收缩,却挺直脊背,迎着那目光,轻轻颔首。
像在回应一句久别重逢的问候。
第十九天,宣判。
法槌落下时,我听见自己心跳如鼓。
“被告人周秉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洗钱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秉钧被法警带离时,经过证人席,忽然停下。
他盯着林砚,忽然低低笑起来,笑声瘆人:“小砚啊,你赢了。可你知道吗?你母亲跳楼前,给我打过电话。她说……”
林砚猛地闭上眼。
“她说,‘求你放过我儿子。他心里还住着个孩子。’”
周秉钧被拖走时,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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