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但死人,不能不算。”
正式签署《污点证人具结书》那日,下了入冬第一场雪。
林砚穿着我给他买的黑色高领毛衣,站在检察院后巷梧桐树下等我。雪片落在他肩头,很快洇开深色痕迹,像无声渗出的血。
我递给他一份文件:“认罪协商协议。坦白全部罪行,配合完整举证,可建议量刑三年以下,缓刑执行。”
他没接,只望着我:“沈昭,您信因果吗?”
“我不信玄学。”我答,“我信证据链。”
他轻轻笑了一声,从大衣内袋取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我。
“这是我母亲的病历。”他说,“肝癌晚期,确诊那天,周秉钧派人送来一张支票,五十万。附言:‘令郎前途无量,不必为俗务烦忧。’”
我手指一颤。
“我收了。”他声音很轻,“第二天,她就跳了楼。”
雪忽然大了。一片落在他睫毛上,迟迟未化。
“所以您明白了吗?我不是在赎罪。我是在还债——还我母亲的命,还那些被我经手‘洗白’的赃款买来的枪,还那些因我做假账而无法立案的冤屈……”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我左胸口袋——那里别着一枚小小的银杏叶胸针,是父亲留下的。
“——还您父亲的公道。”
我终于接过信封。指尖触到里面薄薄几张纸,和一枚冰凉的金属物件。
回家后,我拆开信封。
病历复印件下,压着一枚铜戒。戒圈内侧,刻着两行小字:
FidemFractam
——ToZhao
我把它放进抽屉最底层,和那块停摆的金表并排放着。
当晚,我写了长达十四页的《关于周秉钧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的公诉意见书》。最后一段,我删改七次,最终留下:
“本案非寻常刑事案件。它是一面镜子,照见权力如何蛀空正义的基石;它是一把钥匙,开启的不应是宽宥之门,而是法治不可撼动的尊严之锁。
被告人周秉钧,以合法商贾之名,行非法暴力之实;以慈善公益之表,藏血腥敛财之里;更以司法掮客之便,屡次干预侦查、妨害作证、架空监督……
其行为,已非个体犯罪,而是对整个司法公信力的系统性侵蚀。
故,本院依法提起公诉,建议判处被告人周秉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落款处,我签下自己的名字,笔锋凌厉如刃。
庭审前夜,我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