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来呢?”
“后来,”他望着我,瞳孔深处像有碎冰在裂,“她查到了周秉文给省高院某副院长的‘顾问费’流水,金额三千万。转账备注写着:‘Q-07项目分红’。”
我喉咙发紧:“所以你……”
“所以我申请调入市检公诉部,”他打断我,“以检察官身份,成为周秉文最信任的‘合规顾问’。他让我审每一份举报材料,删每一条敏感词,否决每一个立案建议。他甚至让我,亲手起草了对沈昭‘工作失职’的内部通报。”
他停顿数秒,才继续:“她失踪前夜,给我发了最后一条信息:‘砚,Q-07启动了。他们要动法院的人。我拿到芯片了,明天交给你。’”
“你没等到她。”
“我等到了周秉文的电话。”他扯了扯嘴角,毫无温度,“他说,沈昭精神压力过大,已赴马尔代夫休养。还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我久久没说话。
桌上豆浆渐凉,葱油饼边缘蜷起,像一张欲言又止的嘴。
“所以陈默……”
“陈默是沈昭留给我的最后一道保险。”林砚终于卸下所有克制,“他知道芯片在我手里,也知道我不能动。所以他主动暴露,把自己变成靶子,逼我不得不走到台前——以公诉人身份,重启调查。”
我忽然想起初见他时,那杯冰美式。
原来不是试探。是交付。
真正的转折,始于一次“意外”的证据突袭。
按程序,陈默案一审定于九月五日。开庭前七十二小时,林砚突然向法院提交《延期审理申请》,理由是“发现新证据,需补充侦查”。合议庭驳回。他未上诉,却在开庭当日清晨,向全市媒体群发了一份《关于陈默案关键证据存疑的说明》,附件包含三份文件:
第一份,是周氏集团近三年向“青藤计划”合作律所支付的“专项合规服务费”明细,总额一点二亿,付款方为周氏全资控股的壳公司“梧桐咨询”,收款方全部为离岸账户;
第二份,是沈昭失踪前七十二小时,其办公电脑远程登录记录——IP地址归属地为周氏总部内网,操作者账号,正是林砚本人;
第三份,是一段十六秒的音频。背景嘈杂,有键盘敲击声与空调嗡鸣。一个女声急促低语:“……芯片已植入Q-07主服务器,触发指令是‘秋分日零点’。林砚,如果你听到这个,说明我失败了。别查我,查周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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