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对明知瑕疵如实披露」?
即拍卖行对知晓的关键性瑕疵,必须在图录、预展标签、宣传资料中显著标注,不能留白、模糊修饰,以及修图掩盖。
这是刚性责任,就像你吃了饭就必须付钱一样,没有任何的免责空间,即便声明了也无效。
如果你否认,不但达不到任何效果,反倒会成为不诚信、抗法的表现,会加重法庭对你的不良印象————
看林颐点头,冯莱恩也跟著点了点头:「承担!」
「好!」林思成又把折页翻了过来,指著文字内容中对朱熹的介绍:「冯总,朱子姓名叫什么?」
看了看折页,冯莱恩瞪大了眼睛:姓林的,你是不是在逗我?
我虽然是外籍,名字也像外国名字,但我是华人。
我要连汉字都不识,怎么可能成为邦翰司拍卖行亚洲区的负责人?
这上面写的清清楚:朱子,朱熹尊称——
「冯总,请回答!」
冯莱恩不情不愿:「朱熹!」
「冯总,还有呢?」
「我说了,朱子叫朱熹,还有什么?」
林思成不疾不徐:「冯总,你只回答了名,没有回答字!」
他黑著脸:「林总,这和本案有什么关系?」
冯莱恩怀疑,林思成就是在故意耍他。
更或是,在故意激怒他。
「冯总,相信我:关系很大!」
大你个头?
冯莱恩当机立断:「我拒绝回常!」
话音刚落,警官敲了敲桌子:「冯总,这是正常辩认环节,请回答!」
包括林颐也点了点头:林思成确实有戏耍人的嫌疑,但辩认、质证就是这样。如果有必要,每一条、每一行都需要对方确认。
冯莱恩用鼻子冷哼一声,看著折页:「朱熹,字元晦,号晦庵————」
「好,谢谢冯总!」林思成把折页抽了回来,又换成了照片:「冯总,接下来,要请你读两段手稿的原文和批注————不多,就两段!」
这是多不多的问题吗?
冯莱恩越来越觉得,林思成就是在消耗他为数不多的耐心。
他皱著眉头:「林总,这有什么必要?」
「冯总,如果没有必要,警官会提醒!」
冯莱恩顿了一下,看了看警察。
警察面无表情:「请配合!」
冯莱恩笑了一声:「好,我读!」
他已经打定主意:今天回去后,他一定要给总公司打电话,把今天警察的所作所为全部登到报纸上————
「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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