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节两寿、婚丧嫁娶收礼金,是清朝允许的合法收入。
但为官以来不收礼是赵安对自己铁一样的要求。
哪怕结婚也不收礼。
贪污归贪污,挪用归挪用,侵占归侵占,不收礼就是不收礼。
且赵安这边男方请的客人都是些日子并不宽裕的京官,请人家过来吃席主要是维护双方的感情,使人家知道贝子爷想著他们,心里有他们,从不因他们官职低下而疏远,而瞧不起。
再者,官场送礼这一块,是根据对方品级和权势决定礼金多少的。
赵安是超品的固山贝子,又是娶的当朝权臣的女儿,「份子钱」三五两能行?
怎么也三五十两。
京官一个月工资才多少?
这要让人家拿出几个月工资,甚至大半年工资出人情,回家还靠借钱过日子,赵安于心何忍?
甭管哪朝,当京官的除二品以上的大人们,下面官员日子基本都难过。
就算是各部的侍郎,不是油水丰厚的衙门,日子也不好过。
赵安前世有名的曾剃头在礼部当侍郎就穷的一要命,一年合法收入算人民币的话不过六十六万,但坐轿子、置办服装、租房子、搞社交这几样就把年入六十多万的曾大人搞欲仙欲死,全靠地方官孝敬和借钱维持生活。
自个日记都写在京为官时欠了一千多两。
原因就是京官和地方官的养廉银是有区别的。
雍正推行「耗羡归公」改革时的重点就是为地方官发放养廉银,因为当时地方官正俸太低,不不靠盘剥百姓维持生计,于是雍正干脆把地方官的灰色收入规范化,让官员明著拿钱,别私下贪。
但京官一开始并没能享受到这项待遇,雍正年间只给六部尚书、侍郎多发一份「恩俸」,相当于双倍工资,但这个双倍工资和督抚动辄上万两的养廉银比起来不过是杯水车薪。
乾隆继位后觉京官们确实清苦,于是从户部的「平余银两」中拨款,以「饭银」名义给京官发放补贴,此后逐步形成惯例,各部院根据衙门事务繁简、官员人数多少,分配不同数额的「饭银」。
然而这个「饭银」总体而言拿地方官的养廉银还是差出一大截,仅仅是比京官法定收入高个几十到上百两左右。
而京官的开销却永远是大于收入的。
曾国藩的穷日子转折点是去四川做乡试主考,这趟出差公款差旅费加一路收礼,一下就赚了约等于六百多万人民币的银子。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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