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还有一张熟面孔。
陈锋。
成刚是见过几次陈锋的,印象最深的那一次,就是陈锋带着人,去电器店里头找他的麻烦。
那时候的陈锋,作为刘兆胜跟前的红人,真是不可一世,威风极了。
谁见了不要低头三分?
哪怕当地的公安来了,见到陈锋,都要恭恭敬敬的问候一句——“刘总最近可好?”
啧。
权利,钱,都是男人的大补之物。
而眼前的陈锋……
说实话,要不是曾经对陈锋的印象极其深刻,成刚差点儿都要认不出来了。
当年的陈锋可是梳着大背头,满脸傲气。
可眼前这人呢?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胡子拉碴,脸颊瘦的凹陷。
曾经笔挺的西装也早就不见了,这会儿换成了一身蓝色棉质工装,最简单也是最廉价的料子。
整个人精神面貌都是蜷缩着,低着头不敢看人,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
和以前简直是天壤之别。
而这会儿,他蹲在巷子口,李蓓刚好过去,顺手丢了一张钱。
她向来这样,心软。
成刚见过几次,打心眼里欣赏喜欢。
李蓓估计以为陈峰是流浪汉,蹲在巷子口讨点儿钱或者吃的。
她有些怜悯,弯腰给了钱就准备走,没想到这一下子似乎戳到了陈峰的痛处。
“把你的钱拿回去!”
他突然站起来,眼睛赤红,死死盯着李蓓,低声吼道。
他原本就邋遢狼狈,这一下子突然面目狰狞起来,吓了李蓓一跳。
“什,什么?”
李蓓愣了一下,下意识后退,盯着陈峰,声音有些发抖。
“我就带了这么多。”
她以为是自己给的钱不够,赶紧开口,顿了一下,又试探着看着陈锋,小声道,“能不能让我回去拿?我保证!”
然而此时此刻,对于陈锋来说,这钱落在他的面前,就已经是最大最深的羞辱了!
呵呵,钱?
他如今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了吗?
想当年,自己跟着刘兆胜不说呼风唤雨,那也是所有人见到自己都要给三分薄面的,更别提这些阿猫阿狗了!
而他投桃报李,自认为对刘兆胜,对整个胜牌集团都是掏心掏肺,做牛做马,几乎奉献了自己的一切!
可最后呢?他居然沦落到这个下场!
乞丐!
他居然有一天被当成乞丐!
哈哈!
这一刹那,他满心愤闷,想恨却不知道该恨谁,想怒却不知道从何而怒起。
说到底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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