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抄录,一晚可以背下三本书一本经书大约八万个单词,她认为自己完成那个任务毫不费力,几乎想像得到自己骑在白骆驼上,高高在上的俯瞰街道两侧的人们,接受他们欢呼赞美的场景了。
这种待遇虽然在进入大马士革的时候她也曾享受过,但那时候她只是父亲身边的扈从,人们的敬意和期待是朝著她父亲去的,不是朝著她。
教士额外的慷慨,让洛伦兹的同学都露出了羡慕之情。
早在百余年前,撒拉逊人就从更东方的地方学会了造纸术,他们用破布、旧织物、绳索、树皮,以及亚麻、dama来造纸。
这个时候,大马士革的商人已开始用纸来包裹他们的商品。因此,在这些学生们手中的经书也多数都是纸来抄写的,而被洛伦兹拿在手中的这本经书却依然使用了古老的羊皮纸一一如果不论造价的话,羊皮纸无疑是大大胜过普通纸张的,坚韧、柔软,拿在手中也更有分量,即便被水泼湿,也不会那么容易模糊字迹或者是破损。
何况看得出这本经书曾经被他的主人非常仔细的保护著。上面还有一些属于他自己的思考和诠释一一当然,这些都是以书签的样式夹在纸张里的。
洛伦兹虽然敏锐,但还没有敏锐到发现自己无意间掠夺了一个无辜教师的地步。
她高兴的将这本经书装进了自己的书包,这个书包还是她的父亲亲手给她做的,又坚固,又漂亮,还有就很多夹层可以用来放置文具、石板和课本。
即便如此,那位可怜的教师还是竭力教完了今天既定的课程,只是最后他没有吩咐孩子们背诵经书可能在洛伦兹完成初级教育,进入更高等级的学堂,或者是私人课堂之前他都不会那么说了。课程结束的时候,正是撒拉逊人的「哺礼」,也就是夕阳西落的时候,洛伦兹婉拒了几个同学的邀请,两个侍从迎了上来,其中之一便是她最熟悉的朗基努斯叔叔。
而另一个则是阿尔邦老骑士的孙子,他在不久前才被封做骑士,「您现在要回去吗?「
洛伦兹有些犹豫,她在赛普勒斯的时候是自由的,只要身边跟著侍从,几乎什么地方都可以去,活动的范围绝不仅限于总督宫,总督宫外的市场,更远处的居民区,甚至于码头、丘陵、湖泊都是她时常造访的地方,她自小就大胆,并且不受束缚。
虽然这里是大马士革,但她也悄悄地问过自己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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