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了整个案件。
重新回到这个线索的时候,林二突然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点。
这些人是经过训练的。
他们之间的分工合作,显然是经过了训练,彼此之间都知道对方要做什么,并且很放心地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前面负责铺盖塑料膜的,搭建的,手术期间配合的,最后收拾的,整个过程大家都很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所以十分的井然有序。
这也是效率最大化的模式,让他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一次心脏摘取手术,并且有序地撤离,最后还打包带走了所有可能留下的线索。
最后点一把火,让保安再助力一把,整个案发现场变成了痕检的灾难。
要说这里面有什么问题,那倒没有。
对方无论动作还是细节都处理的很到位,近乎完美。
可是,在如此静谧的房间里,林二却是突然想到了一个很反直觉的问题:
如此大费周章,所求为何?
就是因为他们把整套的流程都做的太好了,都太完美了,以至于现场根本就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可是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啊?
回到了最初的那个设想:直接把林明哲敲晕了拉医院去不好吗?非得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