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动机最足的。
不过,看过杜予馨发过来的关于奥泼斯的人物关系简报之后,林二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奥泼斯和韦伯的关系更像是为同一个老板干活的职业经理人。
即便是韦伯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奥泼斯可以追责但应该犯不着杀人这么严重。
况且,奥泼斯怎么说都是外人,而韦伯可是布莱恩家族的实权大佬。
奥泼斯就算是有那个胆,也未必就敢这么做。
可是在暂时排除了奥泼斯之后,林二突然发现,在场的几位似乎都没有要杀死韦伯·布莱恩的动机。
而当时的暴风雪山庄的模式下,基本上又可以排除外来其他人员作案的可能。
凶手只能是当时留在度假屋里的五个人当中的一个。
这就逼得林二不得不做另外一个假设了:会不会是一个意外?
想要达成这个条件的话,那么就需要对本案当中的两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做更细致的调查才行。
那就是胰岛素笔被更换,以及安眠药当中的小纸条这两件事情,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所为的?
如果是同一个人干的,那么谋杀的成分就很高了。
如果是不同的人干的,那么意外的成分就很高。
为什么这么说呢?
那是因为,就这个案件本身来说,韦伯·布莱恩是因为先注射了被更换的短效胰岛素之后产生了一个低血糖的症状!偏偏又是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安眠药瓶子里面的小纸条,出现了神经紧张恐惧以及非要逃离的情况,才会冒着风险走进了暴风雪当中,最后造成了死亡。
因为韦伯·布莱恩最后的死亡原因是由于低血糖造成的意识昏迷最后被冻死的情况,所以,这两件事情从一开始,就被林二在潜意识里面认定了是一个必然的因素:为了杀韦伯·布莱恩,先换了他的胰岛素,然后再将他引进暴风雪当中……
所以,这两件事也被林二顺理成章地认定了是同一个人所为。
可是这里存在着一个很大的致命缺陷。
如果是同一个人所为的话,那么这个人一定要对韦伯布莱恩的作息十分的了解。
了解到什么程度呢,至少得知道他每一晚睡觉前会有注射胰岛素的一个习惯,以及他还有吃安眠药的习惯。
而且这个习惯的顺序还绝对不能颠倒。
如果他是先吃安眠药,先看见这个小纸条,这个时候如果他没有注射胰岛素的话。
那么韦伯·布莱恩也不至于那么快就会被冻死在暴风雪当中,或许以他的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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